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售后服务承诺

       为了进一步强化惠泉啤酒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,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,确保惠泉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,特向社会作出以下惠泉啤酒产品售后服务承诺:
       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以及福建省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。
      二、公司全体员工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社会、为消费者服务思想,提高售后服务意识,各行其职,恪尽职守,讲究文明礼貌,热情服务。
      三、健全售后服务机构,形成营销一线、售后服务部门密切协作体系,实行首问制制度,做到有诉必接、有问必答、耐心解释、及时解决。
      四、根据福建省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: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,履行修理、更换、重作、退货、补足商品数量,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等义务,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”的规定精神:
      1、凡购买或消费过程中,发现惠泉啤酒产品在保质期内存在的质量问题(如有明显的悬浮物、脏瓶、油瓶、缺口瓶等)的,公司给予相当于该产品原价值的1-12倍产品补偿。
      2、对惠泉啤酒产品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害,消费者有权要求经济补偿或赔礼道歉,有权指出批评、建议或投诉起诉。
      五、以上售后服务承诺,公司欢迎社会各界广大消费者监督,提出批评和建议。
      售后服务电话:0595—87372315

      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
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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